近日,邹平县为加强和规范同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出台了《邹平县宗教界人士沟通联系制度》,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各级宗教工作分管负责人与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家庭聚会点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沟通联系制度,畅通与宗教界人士沟通渠道。 一是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联系县内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各宗教主要教职人员。每半年联系一次,重点是了解掌握全县宗教工作情况,倾听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县内宗教界的重大疑难问题。二是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班子成员联系县内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各宗教主要教职人员、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每季度联系一次,重点是了解情况,掌握动态,与宗教人士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法规的宣教工作,依法加强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三是各镇(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联系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各家庭聚会点负责人。每月联系一次,重点是加强与宗教场所和聚会点负责人的联系沟通,关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产生活,帮助协调场所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增进信教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拥护。四是村(社区)两委成员联系村内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家庭聚会点负责人、信教群众。每周联系一次,熟悉掌握村(社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或家庭聚会点的聚会情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帮助信教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版权所有:中共滨州市委统战部 CopyRight©2006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6021232 技术支持:滨州华拓网络
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85号 市政大厦 邮编:256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