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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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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对内燃观光车的管理
作者:李防修    时间:2014-04-30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近年来,一种名为“内燃观光车”的车辆悄然兴起,该种车辆又名“老年代步车”“助残代步车”,以其不用挂牌、不需交纳车船税、不用购买强制保险、驾驶人不需持证上路等种种“优势”受到消费者青睐,在机动车市场有了一席之地。但是,该类车辆实际是正常的机动车——如奥拓、奇瑞QQ、比亚迪F0等改造而成,除加装限速器,使车速不能超过80迈以外,其余与正常的机动车无异。但经改装后,冠以“内燃观光车”名称,即可不挂牌,不交纳车船税,驾驶人不需持驾驶证上路,也不需要进行正常的车辆年审,有很大的隐患:一是该类车辆不交车船税,造成税收损失;二是因部分驾驶人未经培训,不了解交通法律法规,开起车来随心所欲,即使该类车辆驾驶人员闯红灯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也无法进行有效的处罚,使驾驶人违规有恃无恐,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三是该类车辆不需按规定年检,车辆性能、安全得不到保证;四是该类车辆不需购买保险,出现事故后当事人或第三者得不到有效保障;五是因该类车辆的种种“优势”,成为黑车经营者的首选,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很大隐患。
     为此建议:建议加强对此类车辆的规范管理。一是建议由交管部门将此类车辆纳入正常的机动车挂牌管理;二是如果不能纳入正常的机动车挂牌管理,建议交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办法进行规范,如对此类车辆的驾驶人进行培训,对驾驶人的年龄、身体状况等做明确规定,对此类车辆的年审、检验等进行相应规定等;三是建议交管部门加大对此类车辆违规行为(如闯红灯、酒驾、非法载客)等的查处;四是建议保险部门制定对此类车辆保险的收费标准,并由交管部门查处该类保险的购买情况,以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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