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统战部,市属开发区党群部,县区扶贫办、教育局(教育办公室): 根据省委统战部、省扶贫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泛海助学山东行动”的通知》(鲁统综〔2018〕16号)精神,今年“泛海助学山东行动”将在我市资助260名当年参加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每人5000元。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一是我市当年参加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2017年底全省动态调整后继续享受脱贫攻坚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二是我市当年参加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 二、 申请材料 (一)受助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背面); (二)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泛海助学山东行动”受助学生申请表》(见附件2)。(滨州市委统战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http://www.cdsmmy.com/); (四)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出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职责分工 市委统战部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并督导各县区委统战部抓好工作的落实;市、县扶贫部门负责审核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被资助学生信息;市、县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审核被资助学生录取信息;市扶贫办、市教育局负责督导各县区扶贫、教育部门全力配合做好审核;各县区委统战部及有关部门负责宣传、政策解释、材料审核汇总、助学银行卡发放、汇报总结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组织工作。市、县统战和教育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泛海助学山东行动”,切实做到资助范围清、申请方法清、审批程序清。 (二)组织做好资助学生申报工作。7月上旬,各县区组织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填写《“泛海助学山东行动”受助学生申请表》。7月中旬,由各县区委统战部牵头,会同扶贫办、教育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填写《2018年度“泛海助学山东行动”受助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于7月31日前报市委统战部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一并上报。 (三)组织发放助学款。由市委统战部组织各县区统战部门将助学银行卡发至受助学生手中,并指导受助学生按照所附说明开卡激活使用。 (四)总结。各县区统战部门要认真做好“泛海助学山东行动”实施情况的总结,并于9月30日前报市委统战部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市、县两级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实施,明确1名具体联系人,负责向申请资助学生提供咨询、盖章等服务。要认真做好对受助学生相关信息的审核、把关,切实使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得到救助。 (二)6月下旬高考成绩公布后,县区统战、扶贫、教育部门要加强联系,及时做好资助名额使用情况预判,确保工作有条不紊。 (三)银行卡领取人原则上必须为学生本人,特殊情况下可由父母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代领,领取现场需经学生本人电话同意;所有领取人都需持本人身份证,由各县区委统战部进行身份核实,并保留照片资料。 (四)请各单位及时提醒学生及家长依据《滨州市“泛海助学山东行动”工作人员一览表》上的联系电话、地址咨询提交相关材料,在申请资助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联系人:吕倩;联系电话:316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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