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统战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部,县区扶贫办、教育局(教育办公室):
根据省委统战部、省扶贫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泛海助学山东行动”的通知》(鲁统综〔2017〕33号)精神,今年“泛海助学山东行动”将在我市资助400名当年参加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每人5000元。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是2017年参加高考并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二是2017年参加高考并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三是2017年参加高考并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市定贫困家庭大学新生。
综合各县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数、市定贫困家庭数、城乡低保家庭数和参加高考学生数,将400个名额分配到县区(分配情况见附件1)。各县区要按照“建档立卡优先、适度拓宽范围,主动自愿申请、逐级审核把关”的原则和程序,确定申报资助名单。
二、申请材料
(一)受助学生身份证复印件3份;
(二)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份;
(三)《“泛海助学山东行动”受助学生申请表》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滨州市委统战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http://www.cdsmmy.com/);
(四)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城乡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低保证件;市定贫困家庭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扶贫站出具的市定贫困家庭证明)。
三、职责分工
市委统战部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并督导各县区委统战部抓好政策解释、材料审核汇总、银行卡及资助款发放、汇报总结等工作的落实;市、县扶贫部门负责审核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市定贫困家庭被资助学生信息;市、县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审核被资助学生录取信息。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组织工作。市、县统战和教育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宣传栏等途径,将“泛海助学山东行动”广泛宣传到学校、乡镇街道及农村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二)组织做好资助学生申报工作。依据省委统战部提供的建档立卡录取资助学生名单,由各县区委统战部牵头,会同扶贫办、教育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学生填报申请材料。
(三)组织发放助学款。由市委统战部组织各县区委统战部将助学银行卡发至受助学生手中,并指导受助学生按照所附说明开卡激活,在银联ATM机可跨行、跨省区免手续费取款使用。
(四)总结。各县区委统战部要认真做好“泛海助学山东行动”实施情况的总结,并于9月20日前报市委统战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市、县两级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实施,明确1名具体联系人,负责向申请资助学生提供咨询、盖章等服务。要认真做好对受助学生相关信息的审核、把关,切实使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得到救助。
2.6月下旬高考成绩公布后,县区统战、扶贫、教育部门要加强联系,及时做好资助名额使用情况预判,确保工作有条不紊。
3.银行卡领取人原则上必须为学生本人,也可由父母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代领,领取现场需经学生本人电话同意;所有领取人都需持本人身份证,由各县区委统战部进行身份核实,并保留照片资料。
4.为防止学生上当受骗,请各单位及时提醒学生及家长依据《滨州市“泛海助学山东行动”工作人员一览表》上的联系电话、地址咨询提交相关材料,在申请资助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舒明;联系电话:3162081,1586544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