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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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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水务局副局长邢军
作者:    时间:2012-07-30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素质上不断提升自我  工作中继续争先创优
——记惠民县水务局副局长邢军
 
    邢军,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惠民县李庄镇人,无党派,本科学历,工程师,惠民县水务局副局长,滨州市第七、八、九届政协委员,惠民县第十、十二届政协常委。
 
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
 
    作为一名水利战线上的普通年轻干部,邢军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坚持自学与中心组集中学习相结合,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联系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等进行认真的分析,找准工作的方向,提高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同时严格按照一个党外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他经常对身边的同志讲起:作为一名水利行业普通干部,要努力做到对自己和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善于行止,一是要敬畏组织,恪守忠诚之心;二是敬畏权力,竭尽为民之责;三是敬畏群众,深怀感恩之情;四是敬畏法律,常修律己之德;五是敬畏人生,永立进取之志。以此不断来坚定理想信念,陶冶品行情操,不断加强品德修养,树立高尚向上、勤于任事、清正为民的良好形象。
 
真抓实干,当好干事创业的排头兵
 
    邢军具有较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他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全身心投入。根据安排,他主要分管河道管理处,协助分管农水科,作为副职相对正职而言是“配角”,但在分管工作中又是“主角”,因此他努力做到端正位置,摆正角色,当好“助手”不出风头,坚决服从正职安排,任劳任怨;当好“参谋”,帮正职出主意,想办法,向正职提供各方面信息,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正确决策。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踏实肯干,2006年被市水利局评为全市水土保持先进个人,2007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基层水利工作者。尤其是2008年5月份至2010年11月份在省水利厅农水处挂职以来,抛家舍业,积极工作,及时反馈有价值信息,在农村饮水、灌区建设、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方面争取上级扶持资金8000余万元,为惠民县水利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惠民县是全国500个贫困县之一,水利基础设施薄弱。2009年,国家审时度势,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邢军利用在省水利厅挂职期间的优势,连续三年共计争取上级无偿资金近5500万元,为惠民县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
    邢军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尤其到省厅挂职期间,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始终摆正位置,放平心态,谦虚谨慎,工作踏实。他工作热情高,勇于开拓和创新,经常结合自己在基层工作的经验,提出自己的见解,供其他同志参考。工作中,他积极主动和同志们搞好配合,虚心接受领导和同志们的意见,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都有新的提高,受到了省厅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树立了一个基层水利干部的良好形象。
 
参政议政,践行“同心”思想
 
    自2000年起被推荐为滨州市政协委员以来,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责,多次提出合理化的建议。2002年他提出的“关于在惠民县与邹平位棉区间建立直通车的提案”被市交通局采纳,解决了黄河北在魏棉打工者乘车难的问题;2004年与其他委员一同提出的“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我市综合实力”的提案被评为滨州市政协优秀提案。同年担任县政协十届委员会常委,期间所提“加快我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步伐”的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予以办理。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参加过滨州市第六期党外青年干部培训班、惠民县第一期中青班的培训,并在培训期间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树立一名新时期党外干部的良好形象。
    邢军长期从事水利工作,与群众经常性打交道。他常说:对于党的事业要无限忠诚和热爱,对于老百姓的事要当做自己的事认真做好,因为他们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他淡泊名利,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都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系百姓冷暖,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工作,不断追求,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名水利干部的含义,受到百姓和同志们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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